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汕头中心城区调整石油气销售价格
作者:佚名 文章来源:汕头政府网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6-9-7
 鉴于近期以来国际液化石油气市场价格持续上涨,我市石油气进货成本继续上升的实际,为解决购销价格倒挂矛盾,保障气源和市场正常供应,市物价局决定从8月22日起调整中心城区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。

  调整后最高销售价格为:15公斤装(净重14.5公斤)批发每瓶84元,零售89元;10公斤装(净重9.5公斤)零售59元;管道气每立方米16.1元(8月份抄表用气最高15.6元)。市物价局强调,以上价格不得突破,在上述零售价格基础上,各经营单位可在下浮4%幅度(暂不上浮)内根据实际自行定价,严格执行明码标价,保质保量供应,接受各方监督,共同维护市场正常价格秩序和经营秩序。澄海、潮阳、潮南区和南澳县仍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管理和调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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