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广开立法渠道,推进民主立法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》和《汕头市立法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现向全市公开征集2007年度立法项目和法规、规章草案稿。
全市各级国家机关、人民团体、党派、企事业单位,各级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,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,可以能过立法建议的形式向市人大常委会、市人民政府提出立法建议项目。立法建议可以联合提出,也可以组织或个人名义提出。建议项目的内容主要包括立法的目的、必要性和可行性、需要解决的问题和采取的法律措施,并尽量提供立法草案及说明等相关资料。对我市已颁布的法规或规章也可提出修订的立法建议。凡个人提出的立法项目符合要求被列入年度计划的,给予适当奖励。
征集截止时间:2006年10月31日
立法项目意见和建议请寄送:汕头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地址:汕头市海滨路14号,邮编:515031,电话:8560812)或汕头市法制局(地址:汕头市跃进路28号,邮编:515037,电话:8988671)。
汕头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
二00六年九月六日